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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电子营业执照自动办理终端机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19-01-11 浏览次数:2311次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就清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电子营业执照自动办理终端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清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电子营业执照自动办理终端机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DMCG20181217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内容:商事登记全业务自动一体机一台
5、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1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7、预算金额:28万元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2018年12月24日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谈判时间:2019年1月11日
谈判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谈判委员会成员: 程洪军、王艳莉、袁乾印。
四、成交日期:
2019年1月11日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河南拓普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28000.00 元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10 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199号河南新科技市场7号楼3层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货物采购收费标准应收取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420元。
七、公告期限:2019年1月14日(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八、结果公告媒介:
本项目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清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  址:清丰县人民路与106国道交叉口
联系人: 程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38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3513919955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采购人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