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大明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永华路小学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31 浏览次数:5854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永华路小学项目已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管发改(2022)77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外国语小学(以下简称“业主单位”)为本项目业主单位,郑州市金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本项目代建单位,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永华路小学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永华路小学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明珠路南、永华路西
3.项目概况:学校规模为24个标准班(6个预备班),学生总规模1350人(每班学生45人/班),教职工规模为57人,项目所在地块用地面积22370㎡,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0619.3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705.67㎡,地下建筑面积2913.72㎡ (含人防面积1434.54㎡) ,容积率0.79,建筑密度24.84%,绿地率35.01%,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位6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87个等。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教学楼、行政办公楼、风雨操场、餐厅、阅览室及报告厅、地下室等;地下室包括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和设备用房,兼具人防功能;以及道路广场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升旗台、大门、围墙、配套基础设施等室外工程。
4.招标范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永华路小学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全部内容,直至交付使用。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概算金额:80473000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8.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8 日历天,施工工期152  日历天。
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施工质量: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采购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要求;
10.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三项中的一项即可: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3.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2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单位缴纳的2022年6月01日以来的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各自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各自单位为拟派人员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5.业绩要求:
5.1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份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身份承担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EPC总承包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5.2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份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身份承担的或正在实施的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EPC总承包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公告发布后各自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2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有“单位行贿罪”,其法定代表人(含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有“行贿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单位人员近三年没有单位行贿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3提供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指2020年1月1日起)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各自的承诺书,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资质等级符合上述2.1要求,施工单位资质等级符合上述2.2要求;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4月10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 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市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备注:(1)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szn/009002/20200219/5b35945d-0f57-4beb-8bca-637a1ae98c28.html)”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有投标人应提前一小时,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3)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医疗卫生专区中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szn/009002/20200219/5b35945d-0f57-4beb-8bca-637a1ae98c28.html)。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其它说明: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金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东路127号正商华祥国际大厦5A栋5楼
联 系 人:鲁先生
电  话:0371-67970132
传    真:无
邮    箱:jindaijiantou@163.com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李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679792
邮    箱:hndm998829@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
联系电话:0371-67126988
传真:0371-67126988
邮箱:gcqztb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