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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学楼防护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11-14 浏览次数:2978次

 一、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学楼防护设施改造工程,采购人为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谈判资金来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己具备谈判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采购人: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
2、项目名称: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学楼防护设施改造工程;
3、项目编号:HNDM-20231114;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及规模: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学楼防护设施改造工程;
6、建设地点: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
7、计划工期:15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谈判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10、控制价:¥473318.98元;
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经审计合格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
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2023年06月至2023年08月期间连续3个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5、近三年来具有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7、响应人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后。);
8、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17日17时30分(国家规定上班时间);
2、地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
3、方式:采取现场领取方式,各供应商领取时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查验并留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4、售价:300元/份;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30分
2、谈判地点:卢氏县迎宾馆院内1号楼2楼。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 督 人: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卢氏县东明路
联 系 人:王清梅
电    话:13939887977
采 购 人:卢氏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卢氏县东明路
联 系 人:胡留波
电    话:13781021234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守信
电话:13839838271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