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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底村棚户区住房及附属建筑物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6-07-25 浏览次数:1941次

1. 招标条件

   崖底村棚户区住房及附属构筑物拆除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涧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崖底村棚户区住房及附属构筑物拆除项目;
2.2项目编号:HNDM-20160706;
2.3工程概况:本次招标拆除包含五原路与六峰路交叉口中医院家属楼1栋,6层砖混结构;上阳路与五原路交叉口黄金技校家属楼2栋,5层砖混结构;黄金技校家属楼南侧的黄金技校实习工厂;拆除面积约12830.916平方米,拆除包含了主体、临时建筑、共建平房(地下室及平房)、自建平房、自建简易房及厂房等项目的拆除;
2.4拆除地点:三门峡市湖滨区五原路与六峰路交叉口和上阳路与五原路交叉口;
2.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拆除后达到场地平整、垃圾清运干净,保证后期工程的施工;
2.7招标范围: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完工后工程量以招标单位实测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商会大厦B座1105室)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资格审查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三证合一,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②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
⑤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社保证明及无在建证明;
⑥ 拟派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
⑧ 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 3 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保证金为伍仟元整(¥:50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湖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湖滨区招标办
联系电话:0398-2772102
招标人: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涧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电话):宋先生(18839895369)  姚先生(186398612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高女士 (0398-3199559)
电子信箱:155290198@qq.com
 
 
 
崖底村棚户区住房及附属建筑物拆除项目
资格审查报名表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
编  号
办公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拟派本项目人员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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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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